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全面实施

发布时间:2026-03-16 点击:7
国家药监局10月26日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在总结前期试点发放及应用情况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10月试点发放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逐步试点发放了与电子注册证关联的注册证变更文件,现已发放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1.4万张、注册证变更文件0.35万张。
《公告》明确,此次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发放范围为自2022年11月1日起,由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变更文件。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注册证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证照授权、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
《公告》全文:
https://www.nmpa.gov.cn/directory/web/nmpa/xxgk/ggtg/qtggtg/20221026155043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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