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了解到,台湾地区两项新规即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分别为:禁止销售制造日期超过6年的新“汽车用轮胎”、对饮水用水龙头实施强制检验。
据获悉,台湾地区“标准检验局”自1980年4月1日起将新“汽车用轮胎”列为应施检验商品,要求进口或内销出厂的新汽车用轮胎都须经检验符合cns 1431“汽车用轮胎”标准后,才能于台湾市场上贩卖。此次配合cns 1431修正新规,将“制造日期”纳入查核项目,制造日期超过6年者将判定为不合格,不得进口或出厂销售,以避免消费者安装制造日期过久的轮胎影响行车安全。
此外,台湾地区对饮水用水龙头实施强制检验,所依据的是cns 8088“水龙头”标准,该标准系参考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nsf61标准修订。主要规定“饮水用”水龙头铅的溶出量须不大于5μg/l(5微克/升,即5ppb)、水龙头材料的含铅量不得超过0.25﹪,且应于商品本体以不易磨灭的方式标示“l f”英文字样(其意为lead free,无铅),并于外包装标示“饮水用”文字样,便于提供产业界遵循及消费大众辨识选用。
物流网提醒相关台湾海运空运快递出口生产企业,应及时关注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最新标准要求变化,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巴塞罗那当局制定了 6 亿欧元的多式联运总体规划华为回应美国将限制特定员工赴美签证DP World开始建造新的印度尼西亚集装箱码头匈塞铁路匈牙利段建设顺利欧洲港口:纳萨尔苏瓦克(narssarssuaq)港口介绍、纳萨尔苏瓦克港口代码紧急救援行动!浙江船只深夜触礁沉没,8人遇险马士基重新命名电子商务业务部门韩进海运破产合同纠纷案在厦门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