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易腐货物收运条件

发布时间:2024-07-03 点击:152
鲜活易腐货物收运条件
(1)鲜活易腐货物应具有必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还应符合有关到达站国家关于此种货物进出口和过境的规定。托运人交运鲜活易腐货物时.应书面提出在运输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允许的最长运输时间。
(2)包装鲜活易腐货物必须有适合此种货物特性的包装,注意不致因在运输途中包装破损或有液体溢出而污损飞机或其他装载物。凡怕压货物,外包装应坚固抗压;需通风的货物,包装上应有通气孔;需冷藏冰冻的货物,容器应严密,保证冰水不致流岀;带土的树种或植物苗等不得用麻袋、草包、草绳包装,应用塑料袋包装,以免土粒、草屑等杂物堵塞飞机空气调节系统。为便于搬运,鲜活易腐货物每件重量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
(3)标签
除识别标签外,货物的外包装上还应拴挂“鲜货易腐”标签和向上标签。